我們為什麼恨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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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en By CMO

HubSpot One最近和大家聊了很多廣告屏蔽的話題。據實驗裝了廣告屏蔽插件的瀏覽器會節省24~40%的流量! 84%的互聯網用戶不喜歡廣告,是的,我們每個人都恨廣告——包括廣告行業的從業者。

廣告越來越變得無法承受了,而互聯網將成為重災區
廣告越來越變得無法承受了,而互聯網將成為重災區

爆發式增長的數字廣告

台灣國家工商總局廣告司司長張國華24日在“台灣互聯網廣告標準高峰論壇”上披露,據不完全統計,2014台灣互聯網廣告營業額已經達到了1500億,每年的增長速度達40%。國家工商總局預計台灣互聯網廣告額今後兩年可能超過電視廣告報紙總和,《互聯網廣告發布管理辦法》也即將頒布。自從八十年代台灣出現了電視廣告本國國民對於廣告的看法就完全是單邊走向厭惡。台灣在廣告業領域還是屬於幼稚懵懂的時期,三十多年來我們的記憶中有著無數“今年二十,明年十八”的佳作,也有更多我們很快遺忘的曾經讓我們痛苦不已的糟糕作品。許多人討厭廣告,這並不是因為他們不熟悉商業社會的運作規律和交換法則,也不是因為被廣告所欺騙,而是我們的藝術表現手法的欠缺,在互聯網時代更是如此。

一筆糊塗賬

廣告是否能夠切實地被用戶觀賞,無論在傳統媒體還是數字媒體都是一個難題。你實在無法肯定受眾是不是開著電視去上洗手間了。因為投放者的不安他們唯有加長時間,增加頻率,提高音量來“彌補”假象失去的曝光機會。數字廣告比傳統媒體廣告略好一點,起碼你還可以知道精確到一次的播放次數,但仍然不能克服“上廁所”現象。對於展示廣告來說,谷歌已經可以檢測廣告是否在用戶的顯示區域中,而國內的DSP還沒有落實這點。可能這會很大影響他們的Inventory。也就是說即便廣告放在超長頁面的底部,只要用戶打開這個頁面就算一次展現。

A Necessary Evil?

廣告作為Outbound Marketing的主體,本身就是將受眾放在一個被動接受者的位置上的。廣告主們和廣告公司總是竭盡其所能地闖入用戶的視聽感觀之中,我們恨廣告其源頭往往就是因為內容粗製,方式粗暴。廣告發布者和廣告主總是說“如果沒有廣告,你哪來那麼多免費的內容?”這種論調雖然傳遞的是一種簡單的價值交換,卻不能掩飾一種蒼白。當廣告不能完成價值展現的任務,與受眾之間產生正面的效應,那隻是一次又一次的三輸:廣告主憑白付出大量資金,受眾對品牌產生厭惡,受眾開始選擇其他內容獲取渠道導致廣告發布者的Inventory下降。

挽救“愛情”,從提高“修養”開始

HubSpot One並不認為廣告一定是令人討厭的,我們不難發現很多人會特別去播放一些優秀的廣告作品。廣告不但可以讓人樂於接受,還會讓受眾產生自發傳播分享的效果。

給受眾選擇的權利

這裡不得不提YouTube的可跳過式影片廣告(VAST),在播放了廣告5秒以後,你可以選擇跳過廣告。這是相當人性化的投放方式,也非常科學,如果你在前5秒不能抓住客戶,就算是90秒的廣告也不能讓用戶坐在屏幕前。通過這樣做YouTube的Inventory增加了不少,再短的影片都可以添加廣告了。廣告主也了解了究竟有多少受眾看完了,有多少受眾選擇了跳過,這樣拿到的數據更真實也更利於評價廣告本身的價值。最大的受益者就是觀眾本身了。我們在投放和部署廣告的時候其實可以藉鑑一下,而這種方式最大的壁壘是廣告主思路的轉變。因為比起以往的幾十秒廣告你的廣告播放時長會大幅減少,同時並不減少CPM。所以HubSpot One要說,如果你恰好是一個廣告主,讀了這篇文章以後,你真的還要如此偏執嗎?

如果你擔心用戶過多地集中精力在“跳過”按鈕上,你可以看看Opel汽車是怎麼做的。

給予受眾選擇的權利還在於給予用戶付費去廣告的機會。我們在國內影片網站經常可以看到。就連谷歌也要在本週三發布他們新的YouTube產品YouTube Red。每月9.99美金看無廣告的YouTube影片。那麼問題來了,如果高端用戶都看不到廣告了,廣告主怎麼想?

大殺器——Jingles

如果你在日本生活過,你會發現島國的電視廣告幾乎都有原創的廣告歌曲。結合輕鬆的畫面會讓人印象深刻。不但在日本,很過國家Jingles在廣告中出現比率也相當高。我們回憶一下我們聽過的那些Jingles,“更多選擇更多歡笑就在麥當勞”,“Toshiba Toshiba新時代的東芝”。人對音樂是有記憶力的,好比你還記得Windows的開機聲音一直可以“識別”出來。國內在廣告製作的時候還是用了太多公共領域(public domain)的旋律或者是一些流行歌曲,這些旋律雖然耳熟能詳但是和你的品牌關聯度差。簡短的、通俗的Jingles可以讓視線離開你的內容的受眾同樣接受到你要傳遞的品牌訊息。

更多互動,可參與的廣告

前面我們說YouTube提到,只有當用戶參與進來你才能更多了解到廣告是否達到了你期望的效果。想像一下如果現在播放的是一條90秒的PlayStation 4的廣告,即便是Sony的粉絲也不能忍啊。這個時候你只要在廣告窗口輸入“索尼大法好”就可以立即跳過這個廣告會有什麼效果呢?我想大多數人是會去輸入“索尼大法好”的。那麼當他們輸入了5遍“索尼大法好”之後會有什麼效果呢?對他們會記住,連他們的輸入法都會記住。那麼與其折磨受眾為什麼不讓他們參與進來呢?

可口可樂曾經在意大利米蘭德比的時候做過這樣一個行銷活動,YouTube鏈接在這裡。當球迷進場時是從兩個不同的入口進場。可口可樂在兩個入口分別放置了自動販賣機,與以往不同的是自動販賣機是不花錢的。不過當你按按鈕點了一瓶飲料之後這瓶飲料卻會在另一個入口掉下來。因此你按得越多,你的“敵人”就能喝到更多。可口可樂通過“化解”這種“敵對情緒”很好地產生了話題甚至把這個行銷內容錄製下來也剪輯成了一部優秀的廣告。

可口可樂米蘭德比行銷活動
可口可樂米蘭德比行銷活動

後記

隨著互聯網廣告業的持續高歌猛進,我們也迎來了大廣告時代。一切讓受眾忍耐、理解的要求都是不合理的。廣告主和廣告平台要發掘自身價值必須要在廣告創作的內容上有所創新,從一個擋在內容前的廣告到穿插在內容之間的廣告再到消失在內容中的廣告最後成為本身就是內容的廣告。要讓廣告不可恨,變得喜聞樂見起來。